全面发育迟缓康复
一、概述
儿童的全面发育包括大运动或精细运动、语言、认知、生活自理、社交和情感及社会适应能力等。其发展状况常通过各种筛查或诊断性测量工具来评估。
全面发育迟缓是一大类具有高度临床和遗传异质性的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常共患孤独症谱系障碍、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等多种精神行为障碍。
全面发育迟缓专用于小于5岁,在≥2个领域(大运动或精细运动、语言、认知、社交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没有达到预期的发育标志,且无法接受系统性智力功能评估,包括年龄太小而无法参与标准化测试的儿童。早期评估对尽早发现儿童是否存在需要早期干预的缺陷虽很有价值,但并不能准确预测未来的智力。智力测试和适应行为测试在这个年龄组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重复性较低,尤其是婴幼儿。
全面发育迟缓患儿日后大多持续存在多方面的障碍,并在5岁后通过标准化的测试,智商和适应性行为能力缺陷符合智力障碍的诊断标准。不过,一些轻度发育迟缓的儿童通过适当的支持性干预措施,随着成长可能进步至正常功能范围而不再符合智力障碍的诊断标准。因此,全面发育迟缓患儿需要一段时间后再评估。